关于2021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及签约办理聘用手续等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21-12-19 13:20:05 来源: 作者: 浏览次数:1004

2021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工作按各项规定程序已经结束,现将签约办理聘用手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签约安排:

1.签约对象:2021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拟聘用人员。(名单见附件)  

2.签约地点:余姚市技工学校(职成教中心学校)行政楼一楼阶梯教室。(余姚市开丰路388号)

3.签约时间:

免费师范生和第三批次招聘的所有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8月9日下午1:30到签约地点报到。

第二批次招聘和第一批次招聘的所有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8月9日下午3:00到签约地点报到。

(签约对象请随带身份证或学生证、蓝色或黑色水笔。)

二、有关说明

1.考核合格者,为拟聘用对象。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签约手续;有异议的,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社会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,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,待毕业派遣报到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
2.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、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如期毕业的、国(境)外留学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(或认证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的)、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,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

3.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依次选择聘用学校(统招和定向未明确学校的,签约时明确供选择的学校)。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,则依次比较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,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;如各项成绩均相同,则抽签决定优先选择权。

 

4.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,并实行试聘期(见习期)。无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,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。试聘期(见习期)满,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,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。

5.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6.所有拟聘用人员签订《2021年余姚市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服务协议书》。应届毕业生须随带《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和《报到派遣证》,与教育局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(已经签订的除外)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新招聘的教师须参加新入职教师培训,培训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转正定级。新入职教师培训于2021年8月10日开始(首次培训时间4天),期间不要安排外出,请按时参加培训,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。具体报到时间、地点见余姚教育网公告栏培训通知。中职学校非师范新入职教师要求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培训。

2.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异议,或有其他疑问,请与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,联系电话:62827665(中学)、62816978(小学、幼儿园)。培训工作联系电话:62821526、62776963。

附件:2021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

 

 

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

2021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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